校企合作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研究和实践研究结题报告

苏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重点课题(课题编号:61010407)

《校企合作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研究和实践》研究结题报告

苏州市 常熟市滨江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课题组

执笔人 顾建飞

课题组组长:季松林 副 组 长:孙 俭

成 员:吴建东、孙燕红、顾丽芬、殷建中、顾建飞、王卫国等。

一、概念界定

“校企合作”在国际上称为“合作教育”,是指学校与社会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种工作部门之间的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职业技能是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运用知识或技术,完成相应职业活动的智力活动方式或实际操作能力。我们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校企双方目标、利益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企业等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互惠共赢,着力构建一种相互渗透、整体发展的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合作模式。

二、理论依据

1、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奠基人黄炎培先生在1926年提出:“办职业学校的,须同时和一切教育界、职业界努力沟通联络。”并强调办职业教育,“着重在社会需要”,“必须注意时代趋势与应走之途径”。

2、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成功的范例,如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这是世界上首推的一种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模式。其主要做法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学生一边在企业里训练实际操作,一边在职业学校里学习理论知识,企业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以企业训练为主,学校教育为辅的职工培训模式。其它如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加拿大的CBE模式等。学校完全可以在吸收和借鉴国外这些成功的教学模式,结合我国各类高职院校和企业实际的基础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3、当今国际职教理论界最有影响的学者福斯特积极倡导“产学合作”的办学形式,提出了实践课尽量在企业内进行,尽力缩小正规学校职教与实际工作情景之间的距离的观点。这些思想可以说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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