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内部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查勘测设计文件,审查并签发勘测设计支付凭证。 5)主持拟定、修改施工图供图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交底,做好设计协调工作,签发施工图纸。 7)组织重大设计技术问题的讨论,组织人员审核图纸工程量。 8)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9)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10)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1)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12)组织审核施工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3)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有关文件。 14)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5)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6)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17)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