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7大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7 大注意事项、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 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 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 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 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 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 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 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 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 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 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 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 、 、 、 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 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 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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