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郭莉莉) 2011-02-22

山东威达: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郭莉莉) 2011-02-2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2010年1月30日经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10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10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人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全部按时出席。本人认为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审议会议议案过程中,我忠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0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0年度,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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