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政体制的萌芽必由之路方法
解读敲诈勒索罪修改三大亮点的研究
中国宪政体制的萌芽必由之路
王世涛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表明中国经济领域的一次重大思想解放,制衡型宪政体制的建构将是中国政治领域的一次重大思想解放。因为,与市场经济一样,分权制衡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其是人类政治实践不断试错的最终结论,是东西方政治文明的共同财富。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呼唤制衡型宪政体制,中国的法治建设和腐败治理也必然选择制衡型宪政体制。中国的宪政体制从统合走向制衡并不意味着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也并不意味着对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盘抛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被认为中国的立国之本。长期以来,中国宪法学者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讳莫如深。特别在上个世纪的改革开放初期,“三权分立”作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被彻底批判。权力制衡一直被视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不适合社会主义国家。然而,三权分立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真的是洪水猛兽吗?分权制衡真的不适合社会主义国家吗?也许我们对三权分立有太多的误解和成见。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没有否定过“三权分立”,马克思不但没有否定“三权分立”,而且始终认为只有经过分权制衡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才能走向社会主义。恩格斯甚至认为,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现成的政治形式。[1]其实抛开政治意识形态,分权制衡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财富,它使西方宪政体制充满勃勃生机,它完全可以为我所用,而不应拒之于干里之外。
一、权力制衡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财富
中国封建时代有些皇帝也搞过“分权制衡”。西汉初年,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大体上有一个分工,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皇宫相府各司其职。[2]隋朝创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权”。因为,虽然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掌而治,但行政权(相权)仍嫌过重,有威慑君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