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施工合同书
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
施工合同书
甲方: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库房修缮工程施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施工概况:
1. 工程名称: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工程。
2. 工程地点: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院内。
3. 工程内容:依据公司要求施工,(具体施工中不详细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 工程承建范围及要求
承建范围:以甲方原建筑为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所用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质量标准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的考核,乙方按建筑标准规范施工。
四. 合同工程期
自签订合同日开始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期。
五. 施工前备的事需准项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中所需建筑材料,水,电费用及外界因素协调的相关工作。乙方负责施工所需发工具及人员。
六. 施工中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时刻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
按实际工程量核价
八.付款方法;
验收后按比例付款
九.施工质量维修
防风、防雨
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