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施工合同书

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

施工合同书

甲方: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库房修缮工程施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施工概况:

1. 工程名称: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库房修缮工程。

2. 工程地点: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院内。

3. 工程内容:依据公司要求施工,(具体施工中不详细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 工程承建范围及要求

承建范围:以甲方原建筑为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所用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质量标准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的考核,乙方按建筑标准规范施工。

四. 合同工程期

自签订合同日开始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期。

五. 施工前备的事需准项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中所需建筑材料,水,电费用及外界因素协调的相关工作。乙方负责施工所需发工具及人员。

六. 施工中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时刻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

按实际工程量核价

八.付款方法;

验收后按比例付款

九.施工质量维修

防风、防雨

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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