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6 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6 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 2006 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 2005 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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