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司法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西乌旗司法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西乌旗司法行政系统

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我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作到奖惩分明,依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以及检查、监督、培训等各项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评议范围

办公室、政工股、律师公证、基层股、法制宣传股、社区矫正股、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所。

第三条 考核评议原则

(一)奖罚分明原则:凡是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都要严格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二)突出重点原则:凡是行政执法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都要加大考核力度;

(三)注重实效原则:凡是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业务都要纳入考核范围;

(四)客观公正原则:无论是考核办法的制定还是考核工作的实施都要客观公正。

第四条 考核评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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