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评价制度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超常处方。

1.

2.

3.

4. 无适应症用药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医药的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四)有一下情况的,判定为严重缺陷处方。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不合格麻醉处方的。

二 处罚措施

(一)对开具不合格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处罚等措施。

开具医药不适宜处方,按照每张处方扣10元予以处理,对病区医嘱中存在不合理用药,按照每份病历扣20元予以处理。

开具超常处方,每出现一次,如无正当理由,按照每张处方扣30元予以处理,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对未执行国家有规定开具不合格麻醉药品处方的按照每张处方100元予以处理。 对未执行国家有规定开具不合格精二类药品处方的按照每张处方30元予以处理

(二)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医药交代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剂核对药师签名的,每张处方扣20元处理。对选药,用药存在禁忌而未干预者,每张处方扣20元处理;药师对无效处方进行调配、发药者,每张扣50元;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配错处方、发错药品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50元;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或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三. 普通处方书写合格率≥90%,不达标扣50元,合格率每下降0.5%加扣5元;全院普通处方书写合格率不达标药房扣50元,合格率每下降0.5%加扣5元。3.精二处方书写合格率≥95%,不达标扣50元,合格率每下降0.5%加扣5元;全院精二处方书写合格率不达标药房扣50元,合格率每下降0.5%加扣5元。

四。本办法至2014年3月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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