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到冲突
从 和 谐 到 冲 突
--------对当代国兰审美文化的审视
杨 大 华
“寒兰形意美学、国兰审美的意象观”的出现。在中国兰界不断地引起反响。其中,以国兰的艺术审美观、寒兰冲出瓣形学首当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相比之下,传统春兰审美文化的发展步履蹒跚,偶有漪澜,也只是个别新品种的现世,并没有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反响。在当今高速发展的兰文化中,其中最有意义的莫过于寒兰反映出的审美意识的变化。“冲出瓣形学”无异于一记强音,带来了一种国兰审美文化的新观念。纵观当今兰界所选育出的寒兰园艺品种发现当代艺兰人正在追求一种反和谐、反瓣形学、追求神韵美的审美意识。于是,格守传统的养兰人则视之为狂怪,而更多的养兰人却从中体悟到了一种新的文化机制。兰花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它并不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具有人的社会的精神内容,唯有如此,对这种审美意识变化莫测的原因及其今后的任务对兰文化发展才有深远的影响。 美是人的个性自由发展的表现,但人的发展离不开物质生产的发展,从而也就离不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因为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生产,所以,先分析社会与人的个性自由发展的关系,才有助于我们在更深层次上的认识审美意识变化的问题。在古代社会“生产组织尚未成熟,人与人之间自然血液关系的脐带尚未割断,或以直接的统治与臣服关系作为基础。”个人完全依附于所属的的社会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思潮一般比较注重强调整体性,即强调社会的统一、理性、等级与规范,个性屈服于群体,当一个民族、时代强调这种以理性整体为特征的社会本位论时。在审美意识上就必然选择“美在和谐”,即把“美”理解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就是古代社会产生出来的古典的“美”的观念。早在我国的夏商时期。就强调和谐、稳定。《周易》从哲学上论证了一系列内诸对立因素的平衡是保持事物稳定的自下而上的根本条件。以后,孔子中庸学说的盛行,更加完善了这种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它以“天人相应”补充了道家“人法自然”的观念。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以社会、理性、禁欲、道德为主导的“和谐”。这种深入中华民族骨髓的观念对审美意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已成为中国人审美意识的核心。从中国传统艺术的审美风格看,中国人欣赏的是相互平衡、怨而不怒的情感渲泻。古代诗词、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无一不是如此。都惊人一致地强调相互协调而产生的“和谐”。在明代项穆的《书法雅言》中专箸“中和”一节,论述这种和谐美“含于中和,斯为美善,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然中固不可废和,和亦不可离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前人在书法家审美中极为推重的是“和谐美”,以“和谐美”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古典艺术的辉煌成就,已无数次在此累述。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在“和谐美”的理论基础下,国兰审美文化中瓣形学的审美缺陷及其对兰文化的影响。我们知道,国兰审美文化的发展是同历史的发展相联系的。在古代牧歌式的缓慢而平静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下,它满足于“一定的自由个个处在适合它的实际存在中所感到的一种未受干扰的和谐,一种在它的现实存在中的平静,一种幸福,一种对自己的满足感和伟大感,一种永恒的肃穆和福泽,一种纵然在灾祸和苦痛中也不会失去的镇定自持的态度。”(黑格尔《美学》第二卷280页)用春兰瓣形学的中庸美来映证黑格尔这段论述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无论是蕙风和畅,或是困难重重中,静穆兰花,总让人感受到一种“不激不励”、“无过不及”的和谐。带着一种“永恒的静穆”和“镇定自持的态度”。以此,我们可以得到“美即和谐”的兰花审美意识排斥矛盾、冲突、对立在花品中的表现。强调个人情感的抒发要受社会的、政治的和伦理的制约。因此,使得国兰审美艺术缺乏丰富多样的内容,瓣形审美的规范,虽然严谨,但其过于单一的形式追求,使得春兰瓣形花的鉴赏走向了单调枯燥。这种追求以梅瓣、荷瓣为代表的春兰瓣形学所表现出的“和谐”是一种有限的、封闭的“和谐”。翻开中国兰文化史的长卷,可以看到瓣形学这种单一的“和谐”的审美风格贯穿始终,倘若标新立异,试图突破这种格局的,终将孤掌难鸣,归入另册。从中国古典主义发展来看,由于注重“和谐”,提倡以“和”为贵。强调人的理性的社会层次的表现。所以人们大都以继承传统为荣,以维护传统为已任,对传统的变革只局限于极小的局部上。结果使艺术走向了单一地对传统的认同和复归。一个瓣形的确立,一种审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