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1年污染减排项目的通知

关于确定2011年污染减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四区”环保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推进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请根据市环保局《关于组织报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通知》(并环发[2010]145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提出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及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重点项目,同时总结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效益相关情况(六城区必须填报通过集中供热取缔土小燃煤锅炉情况),按照附表格式填写,于2011年3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投资不确定的可暂不填报投资)。

联 系 人:李哓 联系电话:3090781

电子信箱:tyshbjlx@yahoo.com.cn 附件1:2011年污染减排项目明细表 附件2:2011年限期治理项目明细表 附件3:2010年已完成污染减排项目统计表

附件4:《关于组织报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通知》(并环发[2010]145号)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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