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5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阿人社监询字[ 2016 ]第 号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以下事
项以打钩项“√”为准)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
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情况
□其他: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委派人员、邮寄材料、
转交材料等方式),并提供以下你单位相关书面材料:(以下事项以打钩项“√”为准)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单位员工考勤表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单位原始财务凭证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单位工资表、工资支付凭证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书 □员工花名册 □劳动合同文本
□ 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材料: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
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款。
阿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盟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 室 邮编:750306
专职监察员: 联系电话:0483-8771178
签收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签收日期:2016年 月 日
送达地址:
送达人:
2016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