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韶关分公司通信网故障上报管理办法 v2.0
广东移动通信网故障处理规范
广东移动韶关分公司通信网络故障上报管理办法(V2.0)
第1条 网络故障上报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指故障发生后各级维护人员(含县公司)根据故障发生的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向各级领导报告故障情况的过程;另一种情况是维护人员在日常维护中发现存在故障隐患和故障可能升级的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的过程。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故障处理的解决方案涉及其他部门或省公司协助的,应以正式公文提交。
第2条 本着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维护人员需及时汇报、各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回复的故障类型,要求各级维护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对岗位职责范围和负责范围内的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及时处理解决。
1、室经理向中心总经理电话汇报回复范围:
重大故障(具体定义见附件)
2、 室经理向中心分管领导电话汇报回复范围:
严重故障(具体定义见附件);
批量投诉;
突发事件;(具体定义见附件)
网间通信B类障碍以上(含B类)
IP承载网、IP城域网重要故障(如骨干链路故障、BGP邻居断开等)
大面积停电(全区停电数量达到60个以上)
传输汇聚层以上故障(导致5个以上基站退服)
严重信息安全事件;
故障升级上报内容;
其他需要汇报解决的内容
3、维护人员向室经理电话汇报回复范围:
重大故障
严重故障;
批量投诉;
突发事件
传输汇聚层以上故障(含OLP倒换不影响业务)
传输接入层光缆故障导致接入层单边隐患(不影响业务)


